一、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
1.一般原则: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,财产分割遵循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的原则。若协议不成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2.区分财产性质: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,哪些是个人财产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共同财产;而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,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,不参与分割。
3.特殊情况:若一方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总之,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,财产分割需依据法律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分配。
二、涉外离婚案件中院还是基层法院
1.一般情况下,涉外离婚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。基层法院是我国法院系统的基层单位,负责审理大量的一审民事案件,包括部分涉外离婚案件。对于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争议不大且标的额相对较小的涉外离婚案件,通常由基层法院作为一审法院进行审理。
2.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,中院会管辖涉外离婚案件。当案件具有重大涉外因素时,比如涉及的财产数额巨大、当事人身份特殊(如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人物)、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产生重大国际影响等,这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,以确保审判质量和水平,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所以,涉外离婚案件多数由基层法院管辖,少数具有重大涉外因素的由中院管辖。
三、父母离婚孩子不想跟父亲怎么办
1.孩子有一定表达意愿的权利: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,法律规定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孩子可以向父母表达不想跟父亲生活的想法,也可以在父母协议或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,向相关人员明确自己的意愿。
2.母亲争取抚养权:若母亲也希望孩子随自己生活,母亲可以与父亲先进行协商,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。若协商不成,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,如稳定的收入、良好的居住环境等,同时说明孩子不想跟父亲的情况,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。
3.法院综合判断: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,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、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,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。孩子不想跟父亲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,并非唯一决定因素。